太原一村官毁林三年有余为何至今未判决

2017年11月19日,法制晚报发布消息称:山西太原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做出决定,停止第五届代表史美珍执行代表职务,并同意公安机关就“涉嫌故意破坏财物罪”对其采取强制措施。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已将嫌疑人控制,并向检察院提交了《起诉意见书》。

根据受害者举报,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村主任史美珍,于2015年11月25日先后两次动用大型车辆和工具,在村民持有《林权证》的林地上毁坏树木并拆除护林工作用房和蓄水池等辅助设备,造成巨大经济损失。

民主与法制网舆情注意到,尖草坪区上兰村村主任史美珍从2015年11月25日因为毁林被村民举报至今,该舆情已经在网络上发酵3年多时间,然而,至今该案仍未尘埃落定,中间可谓一波三折,在百度搜索中输入“太原史美珍,百度显示找到的相关结果约为2380个,在百度百科中有对史美珍专门的词条解释。

太原一村官毁林三年有余为何至今未判决

 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,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、不在编、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。具体来讲,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、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、行使公共权力、管理公共事务、提供公共服务,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。但是,这一群体又至关重要,因为它是上情下达或下情上达的重要渠道,也因此,由之引发的舆情更因审慎对待。

  主流媒体揭开2年前的旧案,多家媒体跟进

2017年法制晚报刊发报道后,上游新闻、网易新闻、澎湃新闻、新浪新闻、华龙网新闻中心、中华网、新华报业网、闽南网等数十家媒体和网站跟进,很快形成舆论焦点。

史美珍被停止人大代表职务的原因法制晚报做了详细报道:根据受害者举报,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村主任史美珍,于2015年11月25日先后两次动用大型车辆和工具,在村民持有《林权证》的林地上毁坏树木并拆除护林工作用房和蓄水池等辅助设备,造成巨大经济损失,受害者举报之后,尖草坪公安分局立即立案侦查,根据警方侦查,史美珍2015年11月25日破坏的林木,经山西省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为25.6万元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5条之规定,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
随后,受害人村民牛五全又向警方提出申请,要求对其他被破坏的财物定损。尖草坪检察院也要求对此补充侦查。

史美珍被停止人大代表职务后,媒体报道称:2017年9月22日,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,控制了嫌疑人史美珍,并针对案情做出了《监视居住决定书》,根据法律规定,限制了嫌疑人通讯和会见他人,收缴了可以出境的护照、身份证、驾照等证件。

2018年9月,史美珍涉嫌毁林案再次迎来了舆情高潮,此时,占领舆论场高地的多为自媒体、论坛和网络媒体。如一点资讯、搜狐号、优酷视频、网易号、新浪博客、南京论坛以及一些网络媒体。

舆情再次发酵的原因是,警方虽然对史美珍采取了强制措施,并监视居住,但是,多家网络媒体曝出,被控制了的嫌疑人史美珍居然在2018年上兰村村委会选举中,连任该村村主任一职,并在选举期间还曝出了贿选和操纵选举的情形。

网络媒体以《山西太原尖草坪区村霸仍盘距一方,谁是“保护伞”》文提出质疑,并提供了史美珍在村主任竞选中涉嫌贿选的相关证据,以及在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,虚构占地补偿明细,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等诸多问题。

史美珍涉嫌行贿监察委官员的视频也被上传到优酷视频等网站上。太原官方注意到以上舆情,网络媒体曝出,涉嫌的官员很快被调离监察委。

随后,在上兰村多名村民网络持续举报下,史被罢免了村主任一职。

多家自媒体及新兴媒体在此次事件的传播中,可以发现,自媒体及新兴媒体形成舆论高地,舆情热度不断攀升,其传播及影响力不容忽视。由于新兴媒体及自媒体的舆情传播,官方很快捕捉到网民的呼声,并引起了一定程度的重视,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一定的催化剂作用。

在处置舆情中政务新媒体应适时发声

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、服务群众、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,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,是引导网上舆论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,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。

因此,各级行政机关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、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,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,是推进政务公开、优化政务服务、凝聚社会共识、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。可惜的是,在史美珍毁林案中,太原市和尖草坪区的政务新媒体集体缺位。

政务新媒体面对舆情集体失声,官方将舆情的第一信源和话语权拱手相让,只会放大负面效应,失去与网民的互动而招致公众不满。

以至于工作的推进,几乎都是因为舆论的爆发,可以说是舆论的透明度迫使官方不得不做出回应。这种对待舆情处置的被动局面,很容易引致舆论场负面情绪的蔓延。互联网的发展,给我们的沟通和交流带来了深刻的变化,在网络上展现各方的利益诉求,也变得更加便捷便利。因此,正视问题、主动作为,把问题化解于萌芽之中,还是等到舆情汹汹,才来重视,才来解决?两种情况,虽然同样是解决问题,但在舆论压力下,被动地、匆忙地应对,做得再到位、再真诚,都难免招来非议,难以得到认同。既然如此,那为何不主动些去做呢?

网络自媒体将村官贴上“村霸”的标签

在太原史美珍涉嫌毁林案中,自媒体可以说对该案的推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但是,自媒体信息表达方式的简单化、浅表化、平面化等更具煽动性,甚至偏激地将村官贴上了“村霸”的标签。

例如,在新浪博客、南京论坛以及网易号、搜狐号等等发表的《山西太原尖草坪区:史美珍背后“保护伞”(一)》文章中,不但直指史背后的“保护伞”,更直指史操纵村委会选举,存在涉黑势力把持基层政权,横行乡里,称霸一方的“村霸”现象。

媒体是信息时代的看门人和舆论引导的主体,应牢牢把握住议题设置的主动权,引导舆论回归理性。将村官贴上“村霸”的标签,使舆情变得更加敏感复杂,不可避免地带来现实社会负面情绪的累积。

完善舆情预警机制迫在眉睫

近年来,在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方面,各级政府借助大数据和新媒体平台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。但是,在我国,由于经济基础、管理手段、思想认知的差别,在一些地方,完备的舆情预警和管理体系仍然没有建立起来,甚至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。

因此,如何重视网络舆情,将网络舆情预警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常态化管理体系,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久拖不判令案件和舆情变得扑所迷离影响政府公信力

史美珍涉嫌毁林案从2015年11月发案,2018年5月被提起公诉,2018年11月6日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,如今已经过三次开庭,至今未能宣判。

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
其实,几乎每一起舆情事件大规模发酵前,都会经历一个发展的过程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的久拖未判,导致了案件和舆情都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,舆情有可能再次发酵。

因此,只有依法办案,才是安抚公众情绪的最好良药,也才能将网民对政府和相关单位公信力的伤害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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